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须知(六)
建设单位应如实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注:按所申报业务类别的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交验原件,未特别注明的均须提交原件) | ||||
序号 | 材 料 内 容 | 实交份数 | 备注 | |
1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份(bet365官网首页下载打印); | 2 | ||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 | 此几项是规划核实的依据,请自己提前备好,不用提交。 | ||
3 | 竣工验收测量平面图、测绘报告 | |||
4 | 规划文本 | |||
5 | 建筑施工图纸 | |||
6 | 图纸审查合格证 | |||
注: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前相关设施配套必须完善(如小区景观、建筑小品、泵站、公厕、绿化、小区内道路硬化、路灯等),否则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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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按申报材料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含电子文件、图纸)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及图纸与申报数据一致性负责。 建设单位报审的规划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符合规划部门已提供的对该项目有关规划要点、意见或核准事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数据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已确定的指标值,图件标注的数据必须与比例尺和实际相符,各类控制指标的合计数据必须与各部分数据之和一致,电子文件必须与图纸一致。
滨州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3185397 | 建设单位承诺 我单位已阅知申报须知,并承诺对报审材料(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我单位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接受规划部门因此作出的处罚决定和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规划许可等批准文件作出依法撤销的决定。
建设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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